遭上海復星索賠1.6億元信批違規(guī) 亨達股份收證監(jiān)會警示函

2018/01/22 10:48      王艷妮 王艷妮

智門財經訊 1月22日消息,近日,新三板掛牌公司亨達股份(831687)近日因未及時披露重大訴訟事項、股權司法凍結事項收證監(jiān)會警示函。

2017年9月18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向亨達股份董事長王吉萬下發(fā)應訴通知書,告知當事人法院已受理上海復星與亨達股份股權轉讓糾紛一案上海復星對公司五位實際控制人的起訴。

上海復星要求亨達股份五位實際控制人按照2010年雙方簽訂的投資協(xié)議,履行股權回購業(yè)務,請求法院判令亨達股份五位實控人共同支付原告股份回購款及利息共計1.6億元。亨達股份未及時針對上述重大訴訟事項履行披露義務。

此外,亨達股份同時存在股東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凍結事項未按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根據相關規(guī)定,青島證監(jiān)局決定對亨達股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jiān)管措施。

智門財經了解到,亨達股份是一家從事男、女皮鞋的研發(fā)、設計、生產與銷售的制鞋公司,截止目前仍未披露公司2016年年度報告、2017年半年度報告。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