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家企業(yè)沒有實控人 這兩位創(chuàng)新層企業(yè)實控人為何丟了公司?

2017/11/08 11:05      春曉君 王建鑫

“無實際控制人”的股權結構,一直被認為是一把雙刃劍。如萬科,被譽為建立了市場化導向的公司治理和決策機制,但也如萬科,引來了“門口的野蠻人”。

在A股市場,“無實控人”公司被舉牌的例子比比皆是,如“萬寶之爭”后的*ST山水、武昌魚等。

據(jù)東方財富Choice數(shù)據(jù)顯示,新三板共有321家企業(yè)無實際控制人,其中共有112家掛牌企業(yè)有過股票交易情況,包括百合網(wǎng)、微傳播等高市值掛牌企業(yè)。

此外,春曉君進一步發(fā)現(xiàn),如果說萬科的“無實控人”結構是為了建立現(xiàn)代化的公司治理機制,那么部分新三板企業(yè)之所以無實際控制人,則是因為實控人的減持套現(xiàn)。

電聯(lián)股份:業(yè)績持續(xù)下滑 大股東減持

近日,電聯(lián)股份(834102.OC 創(chuàng)新層 協(xié)議)披露公告稱,第一大股東電聯(lián)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電聯(lián)控股”),于2017年10月23日通過股轉系統(tǒng),以協(xié)議轉讓方式減持900萬股,持股比例由29.73%變更為27.30%。

由于一致行動人方麗霞持股只有1.87%,電聯(lián)控股與方麗霞合計持股比例由31.60%變更為29.17%,低于30%,因此公司原實控人、電聯(lián)控股法人、電聯(lián)股份董事長胡正發(fā)不再是公司實際控制人,本次變更后,公司也不存在控股股東與實際控制人。

從過往業(yè)績來看,2015年11月掛牌的電聯(lián)股份算得上新三板上的白富美。2014年、2015年營收分別為8.63億元和10.27億元,凈利潤分別為1.62億元和2.31億元。但從2016年開始,公司業(yè)績開始大幅度下滑。

電聯(lián)股份主營各類通信塔桅、機房等基站配套產(chǎn)品的研發(fā)、生產(chǎn)及銷售,客戶主要面向中國移動、中國聯(lián)通、中國電信以及鐵塔公司。

2016年,其營收和凈利潤分別6.60億元和1.28億元,同比下滑35.73%和44.48%,及至2017年半年報,其業(yè)績下滑勢頭并未得到遏制,上半年營收和凈利潤分別為2.72億元和3575萬元,同比下滑32.16%和68.51%。

半年報解釋道,公司營收與凈利潤下降主要由于鐵塔公司的成立,原來三家運營商分別建設基站的模式轉變?yōu)榻y(tǒng)一由鐵塔公司建立基站。因此,公司客戶更加集中,市場需求相對減少,公司所面對的市場競爭更加激烈。

業(yè)績的下滑也體現(xiàn)在公司股價上,半年報顯示擁有258名股東的電聯(lián)股份,股價近半年一直處于下跌通道,截至昨日(11月6日)收盤,公司股價報收2.57元/股,市值9.5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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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水生:這個實控人我不當

本來一心當投資人,卻意外成了實控人。這樣的事就發(fā)生在中科水生(835425.OC 創(chuàng)新層 協(xié)議)和王從強身上。

中科水生成立于2002年,主要從事水環(huán)境綜合治理服務。2014年4月,中科水生第一大股東武漢華欣將其所持13.94%、5.125%、1.435%的股權以每股9.756元分別轉讓給王從強、太證資本、黃松。

本次股權轉讓后,武漢華欣持股53.50%,仍是公司的第一股東。同時,武漢華欣承諾,中科水生在2014年度和2015年度實現(xiàn)的凈利潤應分別不低于2700萬元和4320萬元。

然而,中科水生兩年凈利潤只有2108萬元和2708萬元。

2014年8月15日,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武漢華欣將其所持中科水生968萬股過戶給王從強。轉讓后,王從強持有中科水生56.52%股份,成為公司新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就這樣,一個投資人,“被迫”成為了實際控制人。

實控人變更公告顯示,王從強一開始也有實際控制公司的想法,但后來漸漸覺得力不從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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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中科水生2016年年報顯示,自2010年2月起,王從強一直擔任駱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秘。

在感力有不逮之后,王從強也開始逐漸減持公司股份,直到2017年8月8日,其持股降至36.52%,而2017年7月13日,王從強出具《說明與承諾函》,承諾其僅為中科水生的財務投資人,無意且不會試圖取得公司控制權。

也因此,中科水生認定沒有任何一位股東能夠對公司的股東大會、董事會及日常管理和運作具有絕對的控制力或影響力。

新三板321家無實控人 112家“有”市值

出現(xiàn)“無實控人”情況的原因有很多,包括上市或掛牌之初股權就比較分散、控股股東背后力量較均衡、出于重組需要而進行包裝、被舉牌而導致的股權爭奪戰(zhàn),以及第一大股東逐步減持,導致背后實際控制人對上市公司的控制力逐步減弱等。

實際控制人,是指通過投資關系 、協(xié)議或其他安排,能夠支配、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根據(jù)股轉公司《掛牌公司信息披露細則》關于“掛牌公司控制權”的解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擁有掛牌公司控制權:

1. 投資者為掛牌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東;

2. 投資者可以實際支配掛牌公司股份表決權超過30%;

3. 投資者通過實際支配掛牌公司股份表決權能夠決定公司董事會半數(shù)以上成員選任;

4. 投資者依其可實際支配的掛牌公司股份表決權足以對公司股東大會的決議產(chǎn)生重大影響。

5. 中國證監(jiān)會或全國股份轉讓系統(tǒng)公司認定的其他情形。

據(jù)東方財富Choice數(shù)據(jù)顯示,新三板共有321家掛牌企業(yè)不具有實控人,其中112家曾在股轉系統(tǒng)有過交易記錄(市值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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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秋羽 漢賢

 

聲明:本文來自  新三板千人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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