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貝網(wǎng)訊12月8日消息,陸特能源(832184)發(fā)布公告稱,因提前使用募集資金,于近日收到全國股轉公司對其采取自律監(jiān)管措施的決定。
公告顯示,陸特能源于2015年7月完成股票發(fā)行募集資金3000.00萬元。公司于2015年6月16日取得本次股票發(fā)行的股份登記函。陸特能源在取得上述股份登記函之前,于2015年6月12日提前5天使用募集資金人民幣1734.52萬元,其中償還銀行貸款1505.18萬元、補充流動資金229.34萬元。
對此,陸特能源主辦券商國泰君安證券曾于2016年10月10日發(fā)布或風險提示公告。
全國股轉公司要求陸特能源采取約見談話、提交書面承諾的自律監(jiān)管公告,并要求其董事長夏驚濤、董事會秘書鐘紅燕于2016年12月14日下午14時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到全國股轉公司會議室接受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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