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納斯年報推10派1.5元 股權登記日5月5日

2016/08/05 16:29      劉萍 曾清杰

挖貝網訊 8月5日消息,近日喀納斯(834246)發(fā)布2015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以現有總股本1.35億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1.5元人民幣現金。股權登記日為2016年5月5日,除權除息日為2016年5月6日。

據了解,喀納斯2015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為:以公司現有總股本1.35億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1.5元人民幣現金(個人股東、投資基金適用股息紅利差別化所得稅政策(財稅【2015】101號文);QFII實際每10股派1.35元,對于QFII以外的其他非居民企業(yè),喀納斯未代扣代繳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所得發(fā)生地繳納)。

喀納斯表示,針對個人股東、投資基金持股1個月(含1個月)以內,每10股補繳稅款0.3元;持股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補繳稅款0.15元;持股超過1年的,不需補繳稅款。

挖貝新三板研究院資料顯示,喀納斯主要從事于觀光車和酒店及旅行社和景區(qū)娛樂項目

。2015年度喀納斯營業(yè)收入為1.75億元,較2014年度8955.60萬元增長了94.89%;凈利潤為2383.29萬元,較2014年度的-1625.51萬元,扭虧轉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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