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3日),在寶安西鄉(xiāng),一服裝店鋪懸掛一條橫幅“100變200”,稱凡是編號最后兩位是“60”或者“20”的人民幣在該店消費,可以當面值的兩倍使用。
編號最后兩位是“60”或者是“20”的人民幣,在某服裝店鋪內(nèi)100元就能當作200元花。這等“好事”是位于寶安區(qū)西鄉(xiāng)街道某服裝店鋪推出的促銷“怪招”。律師認為,這種行為存在擾亂貨幣市場正常秩序的隱患。
記者在現(xiàn)場看到,這一促銷“怪招”還吸引了不少駐足的市民。
廣東省世紀華人律師事務(wù)所王厚春律師表示,個案中提及的服裝店的促銷方式屬于不違法但不恰當。這種“怪招”促銷造成對人民幣面值的誤解,存在引起貨幣市場混亂的隱患。而一旦造成貨幣市場震蕩,將面臨著被追究相應(yīng)的法律責任的風險。因此,建議商家促銷講求方法,切勿以身試法。(黃付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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