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第一博帶頭大哥777獲刑3年 罰款60萬元

2008-05-25 21:23:09      劉陽

    23日,吉林省長春市綠園區(qū)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曾在全國引起廣泛關注的“帶頭大哥777”王秀杰非法經營一案。法院一審以非法經營罪判處王秀杰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60萬元,追繳違法所得款人民幣20.5萬余元。

    “帶頭大哥777”的博客號稱中國第一博,他網上自稱叫王曉,原系長春聚隆投資咨詢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他自2006年5月以來,開始在網上設群傳授股票經驗,因其自稱對股票預測準確率超過90%,又自詡為“散戶的保護神”,因此許多人通過繳費方式申請加入了“帶頭大哥777”的QQ群。后查明“帶頭大哥777”在博客上的自我介紹多為不實之詞。2007年7月,他被吉林省公安廳網警總隊刑事拘留。2007年9月,長春市人民檢察院將此案移送到長春市綠園區(qū)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長春市綠園區(qū)人民法院審理查明,王秀杰為非法獲利,在未經中國證監(jiān)會許可的情況下,自2006年5月至2007年5月多次在互聯(lián)網上發(fā)布招募會員信息,先后以每人每年3000元、5000元、1萬元、1.3萬元、2.7萬元、3.7萬元不等的標準收費,并對收費會員進行證券指導,收取16名會員交納的會費,非法經營收入20.5萬余元。

    法院以王秀杰犯非法經營罪,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和追繳違法所得。王秀杰當庭并未表示上訴。(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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